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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山东省专科(高职)录取重新征求志愿的通知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08-08-21
 
关于2008年山东省专科(高职)录取重新征求志愿的通知
                鲁招考[2008]9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今年我省专科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根据部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和考生不报到情况进行重新征求志愿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校范围:文理科专科(高职)二批及对口高职、艺术、体育类未完成专科(高职)计划的省内外所有招生院校。
  二、录取方式:通过远程网进行录取,上网方式和密码不变。
  三、数据汇总办法
  (一)省外院校:9月9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不报到考生名单由学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邮编:250011,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511室,收件人:高红霞。过期上报者不予公布计划。
  (二)省内院校:9月10日前将不报到考生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邮箱地址:e37_data@sdzs.gov.cn),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查后打印考生名单由院校确认,确认时由院校负责人在名单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确认时间:9月11日—9月12日,确认地点:山东财政学院国际交流中心(舜耕路42-1号,山东财政学院大门向南200米路东)二楼会议室。
  四、公布征求志愿计划时间:9月14日。
  五、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方式:征求志愿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填报,注册录取由五所试点民办高校组织报名。
  (二)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5日—16日;注册录取报名时间为9月15日—21日。
  (三)考生不能同时兼报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志愿,只能报考其中一类。
  (四)各市上报志愿信息时间及方式:9月22日以光盘方式上报。
  六、录取时间
  (一)办理注册录取院校录取时间为9月23日。
  (二)征求志愿院校录取时间为9月24日—28日,其中一志愿9月24日—25日,二志愿9月26日,调剂志愿9月27日—28日。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