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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07-12-05
各系、处室:
    今年以来,我国气候异常,极端灾害事件频繁发生,我市也先后遭受干旱、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给冬季群众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根据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全市“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的捐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本次捐赠工作实施时间为12月4日――12月7日,各系、处室在12月6日上午10:00将捐赠的款物登记后报组织人事处,12月7日学院统一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办公室。12月8日――11日对捐助详细情况进行公示。
二、组织形式
1、本次捐助活动以系、处室为单位,各系负责专职教师的捐助工作,各处室负责本部门全体人员的捐助工作。各系、处室要安排专门负责人,将捐助工作通知到每一个人,并做好款物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教职工捐赠情况(含未捐赠人员)要按照附件的格式做好详细记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同时上报电子表,请发送于:zuzhirenshichu@126.com)。
3、捐赠活动负责部门: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高韬;联系电话:6811506。
三、活动要求
1、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本次捐助活动以捐款为主,也可捐赠御寒棉被(八成新以上),捐赠的衣被要干净整洁,有一定使用价值。
2、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起好表率作用。
附件请各系、处室自行下载。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登记表》